修復 式司 法 VS 預 防 及遏 止恐 怖主 義犯 罪法 – 2019.12.05
12月 5日,星期 四,下午 六時 卅分,將於 官樂 怡基 金會 舉行 以 “修復式司法 VS 預防及遏 止恐 怖主 義犯 罪法” 為題 的研 討會。
此次 研討 會由 官樂 怡基 金會 的 澳門 法律 反思 研究 及傳 播中 心籌 劃,並邀 請到 澳門大 學法 學院 的兩 位講 師擔 任主 講嘉 賓,分別是李哲教授以及蘇麗莎教授。
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法於2006年通過,並於2017年以第3/2017號法律作修改。
重要的不僅是釐清受到當中包含的訂定罪狀規定所保護的法益,而且還必須研究其提供的解決方案,尤其是與資助恐怖主義有關的。
本次研討會將解釋修復式司法的含義。一般而言,修復式司法與刑事調解、家庭小組會議以及圓桌審判有關。
目前,對於該學說的建議並不少。例如在服刑時,透過受害者影響小組,將修復式司法付諸實踐。
另外,將會討論這種模式在牽涉到整個社區的犯罪時(例如恐怖主義犯罪)的可行性。
歡迎各位出席並在研討會上分享自己的意見、疑問以及思考。
是次研討會將設有中葡即時傳譯。
此次研討會可免費入場。
我們將繼續為澳門,無私奉獻,精益求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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