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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實訓 – 行政及稅收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
授課日期:2015年3月9、11、16及18日
晚六點半至八點半
導師:葡萄牙最高行政法院顧問(已退休) João Torrão

葡語授課,同時設有粵語同傳
地點:南灣大馬路759號,官樂怡基金會一層
課程免費,請預先報名
請於2015年3月6日之前將您的簡歷發送至cred-dm@fundacao-rc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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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本次課題,我們想提醒大家注意有關非刑罪化的問題。多年來,在非刑罪化方面一直出現行政違法現象。
事實上,《刑法》後來針對觸及到社會基本價值的違法行為作出規定,對該些違法行為僅判處罰款或實施其他附加處罰。
之後轉為由行政實體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實施制裁,但仍可通過向法院提出上訴獲得司法保護。
我們將在課程中講到葡萄牙和澳門在此方面的發展變化,之後對澳門的現行制度作出分析,同時還會指出現行制度中的不恰當之處,以及有必要為統一該方面內容制定一全面、嚴密且簡化的獨一法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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